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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禍首港大副教授戴耀廷於本年3月赴台北出席五獨論壇,返港後公然明目張膽繼續播獨!

「新界關注大聯盟」徵詢了精通刑事檢控的資深大律師意見,指戴耀廷在香港公開鼓吹港獨的言論是違反了香港《刑事罪行條例》(Cap 200)第9條和第10條(1)(c) 有關煽動罪的相關法例,足以被起訴煽惑罪,一經定罪,可被判入獄兩年。

大聯盟和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律師已向律政司和港大分別提出兩個要求:

(1)律政司須在2018年9月24日或以前起訴戴耀廷

(2)港大須暫停其所有教學職務

請大家聯名簽署支持依法起訴戴罪偽學:

我支持本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