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丁屋合法合憲

2014-06-09 15:40:44

就電影「竊聽風雲3」帶出城中對原居民的某些錯誤觀點,是需要澄清的!今天新界關注大聯盟將發表以下的文章:
 
新界丁屋合法合憲
 
新界関注大聯盟不作任何的偏坦,強調私人權益受法律保障,但政府有責任盡量充分使用土地,現在的丁屋政策需要優化,有向上發展的必要,而周邊環境方面,政府也需給予協助改善,比喻,消防通道、渠務。
 
政府要主動出來說明丁權是受基本法第40條所保障。
 
另外終審法院FACV11&13/2000䅁(丁屋丁權p25)說明男性原居民根據丁屋政策而獲批的有關利益是包括的!因此大聯盟是支持原居民的合法合憲權益的!
 
基本法第4,5,6,8條亦有說明香港居民權利和自由是依法受保障,五十年不變,私有財產權同原有法律予以保留。
 
因此丁權一様受到保障,在九七之後,那憲法上的特性更強,不應受到不恰當的約束。
 
丁屋在未補地價前不得買賣,某程度上而言,那純粹是影響政府稅收問題。在某些個別個案涉及出賣丁權或未補地價之丁屋,基本上並非涉及其他公義或刑事原則之事,那是涉及政府和原居民的"業主與租客"關係而巳,不應上綱上線,變成刑事。
 
我們不鼓勵在手績未完之前,出現或發生模糊性質的土地買賣。另一方面,政府從根本上批出丁權之時也應該與時俱進,配合現實情況,給予及時的配合作出修訂批地內容,不應強行加入苛刻條款禁止出售,只要說明辦理補價手續即可,各方都有裨益!況且剔除禁售條款有利香港居民置業機會。
 
新界關注大聯盟
7-6-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