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何君堯闡釋戴耀廷可能觸犯煽動罪

2018-08-08 13:01:00

 

 

新聞稿(即時發放) 2018 年 8 月 7 日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闡釋戴耀廷可能觸犯煽動罪

立法會議員、新界關注大聯盟發言人何君堯今天(8 月 7 日)在《依法聲討 戴罪偽學》的 新聞發布會上闡釋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可能觸犯了《刑事罪行條例》(Cap 200) 第 9 條和 10 條(1)(c) 1有關煽動罪的法律基礎和理據。

何君堯早前徵詢擅長刑事檢控的資深大律師的專業法律意見,深信戴今年 3 月 24、25 日到台 灣時和及後於 4 月於社交媒體上所公開發表涉及煽動言論。他又稱已將專業法律意見分別呈 送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供研究起訴戴的可行性和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主席李國章以作為考慮革 職的理據基礎。

何解釋:「戴耀廷一直躲在言論自由和學術自由盾牌後面,密謀策動不同政治行動,包括發動 佔中及雷動計劃,更試圖分裂祖國和鼓吹港獨的言行,荼毒青少年,當中不少更遭到囹圄之 災,他種種言行實在令港人義憤填膺。若今天不制止他的劣行,香港必蒙受災厄。」

「今年 3 月戴耀廷出席由台灣反中組織舉辦的一個活動時鼓動港人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政 黨和煽惑港人在中國政權倒下後將香港建立獨立地區,這些言論按專業法律意見干犯《刑事 罪行條例》,因為這些言論可能符合《刑事罪行條例》第 9 條(1)(a)有關映煽動意圖的解釋,即 引起港人「憎恨或藐視」中國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特區政府及律政司司長應該有充分法 律理據起訴戴耀廷違反煽動罪行。」

何君堯又指出,特區政府無須證實犯了煽動罪的疑犯涉及煽動使用暴力或武力。而即使受到 治外法權所限,特區政府仍可考慮按戴於 4 月在社交媒體中所發表的言論作出相同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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