僭建問題最新情報(7/5/2013)

2013-05-16 10:49:11

(區議會會議區載佳署長講解)

屋宇署署長說每年處理500幢建築物違規,先找出高危僭建物,去年揀選了9條村,下半年8條村,涉及4,700間屋。而屯門方面,屋宇署挑選了龍鼓灘村及青磚圍,合共發出了19張清拆令。

至於18,000宗申報僭建登記表格中,有11,400宗來自屯門。他不認為在現時法律架構下,小型工程計劃可列入小型村屋上應用,皆因法例不同;相反在村屋上新增僭建物是可以納入Cap 123去檢控。

何君堯議員提出:-
1. 大部分所謂僭建物是不涉及危險性。
2. 屋宇署不應固步自封,應擴闊小型工程的計劃至村屋範圍,下放權力,以減少造成僭建物的案件,加闊申請渠道,紓解民困。
3. 設立新界與市區屋宇的處理方法,在長遠而言,應統一做法,統一處理。
4. 署長應該公佈18,000宗申報的地方分佈的資料。